各学院:
为了做好2025届毕业生离校退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宿工作安排
(一)本次退宿手续办理对象
2025届毕业生
(二)退宿时间安排
6月20日、21日8:00-17: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退宿方式
各学院原则上以宿舍为单位退宿。学生持《离校经办单》到本公寓物管处办理退宿手续(宿舍钥匙退还、宿舍公物和卫生验收、公物押金退还等)。如果查验不合格,物管不予在《离校经办单》上签章,如有下列情况请遵照执行。
1.宿舍钥匙不匹配或丢失的,须缴纳钥匙配置费用10元/把,到各公寓一楼物管处缴纳;
2.宿舍内公物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各公寓宿管员进行检查并开具《损坏公物物品名称》,学生持《损坏公物物品名称》到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临时办公点(学生公寓1B103室,联系人:郭壮,联系方式:13511567105)缴纳赔偿金。公物人为损坏、丢失赔偿,参照《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公物人为损坏赔偿标准》(见附件3,解释权归后勤与基建管理处)执行;
3.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前须将宿舍卫生彻底清扫,做到文明离校,否则不予退宿;
4.走读毕业生持《离校经办单》到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1B103)盖章;
5.各学院于2025年6月9日前,将2025届毕业生住宿信息汇总表(附件1)、2023、2024级在校生住宿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电子档,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1B103)姜荣老师处。
二、工作要求
(一)2025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期间,应自觉遵守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作息,文明离校。凡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未办完退宿手续的学生,学院不得发放毕业证书,否则出现相关问题由学院负责。
(三)凡办理完退宿手续的学生,学校不再提供住宿,必须当日离校。
(四)如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离校的,应先办理退宿手续,然后持学院证明到学生工作处审批,由各公寓物管处重新安排住宿,延迟离校时间最多不得超过2天。
(五)携带大件物品离开公寓应填写《大件物品出门登记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核对。
(六)离校期间,请同学们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拨打保卫处电话(85825110)、学生工作处电话(85986154)或报告各公寓物管处。
(七)退宿时所有学生应将个人物品带离,否则物管人员有权将其视作无主物品进行处理。
附件:
1.2025届毕业生住宿信息汇总表
2.2023、2024级在校生住宿信息汇总表
3.学生公寓公物人为损坏赔偿标准
学生工作处 财务处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