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本科高校在校学生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现将该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面向我校现有本科专业学生开展,鼓励专科学生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5月12日—2026年6月10日。
三、培训入口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五、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由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做好培训宣传与组织工作,在2026年6月12日前将《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以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sfjwcyxk@163.com。
七、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可凭本次获取证书认定1门科学技术类(本科)、科学素养类(专科)学分。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本科高校在校学生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
教 务 处
2026年5月12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本科高校在校学生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