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6-05-20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连云港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连师〔202532号),现将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连云港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连师〔202532号,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二、转专业资格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在籍本科一年级。

2.须完成第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的学习,两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排名前 60%(含)

3.报名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 25%;若初审合格人数超出上限按学生两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转出报名资格名单

学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体育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跨类申请转专业

2.在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处理的学生

3.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或应予退学的

4.存在其他不符合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有失公平公正情形的。

工作程序

转专业宣传

65日前,相关学院完成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宣讲政策解读及咨询答疑工作,向学生全面解读转专业规则、转入专业培养要求与学业安排;申请学生对照本通知要求完成资格自查,结合学业情况职业规划理性选择目标专业各专业接收计划见表1

1 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表

接收学院

接收专业

接收计划

(名额)

是否接收第二志愿

咨询方式

初等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

14

老师:智贤楼A117
联系电话:19851898339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

学前教育

7

老师:智贤楼D308
联系电话:19851898330
老师:智贤楼D201
联系电话:19819740746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21

老师:大同楼A303
联系电话:13861438237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21

老师:吉余楼D206

联系电话:18168108376
老师:吉余楼D105

联系电话:15261310061

转专业报名

610日前,学生规范填写并提交《连云港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本人签署申请承诺须家长知情签字同意;各班级班主任须逐一与申请学生及家长沟通报名意愿。

转专业资格审核与公示

731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完成申请资格初审,严格核查学生学籍状态、纪律处分记录、必修课程绩点与班级排名、申请材料真实性,按班级转出名额上限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在学院官网或公告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完成资格复审,通过校园网公示具备转专业综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

转专业面试考核

829—830日,符合转专业资格学生按照转入专业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参加转专业面试考核。各转入学院分批次完成对应志愿考生的面试组织、成绩核算工作。

(五)综合考核成绩核算与公示

91日前,各转入学院核算符合转专业资格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照综合考核成绩(≥60 分)、招收计划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或公告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六)学校审定

910日前,教务处汇总并复核各学院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后,提请校转专业领导小组批准后,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各学院组织学生按期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学院结合专业教育,做好本科生转专业宣传、报名、审核、考核和录取等具体工作,要求学生在充分了解专业情况并与家长沟通后,参考公布的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进行报名,慎重考虑,理性选择。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批转专业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转专业录取资格,退回原专业学习,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2026-2027-1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新专业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和学分学费。

(四)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入学院须指导学生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合理制定课程修读计划;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分认定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全程接受师生监督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资格审核、考核录取环节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放宽标准等违规行为。


附件1:《连云港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连师〔202532号)

附件2《各学院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3《连云港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处  

2026520

附件1:《连云港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连师〔2025〕32号).pdf附件2:各学院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zip附件3:《连云港师范学院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