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高级别科研项目的申报质量和立项率,鼓励和支持更多教师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特别是加强对青年科研骨干的培育和引导,做到提前谋划、深入论证、充分准备,按照多轮次辅导、重点培育的原则,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部级科研项目预申报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自科基金)3.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确定选题和收集资料(20年10月-20年12月上旬)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对相关学科教师的科研成果、科研团队、项目选题及申报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及整合,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划、现有项目指南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同时安排在项目申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相关问题进行讲解辅导,充分发挥其带动、引领作用。第二阶段:撰写课题申报书,院内聘请专家指导(20年12月上旬-21年2月)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本部门的布置安排、选题论证,聘请校内外专家指导,对选题方向、课题论证严格把关。申请项目的教师撰写申报书初稿提交二级学院后,学院应积极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对选题和课题申报书进行指导和评议。重点鼓励项目负责人自主选择专家或学院指定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第三阶段:学习指南,修改申报书,校内组织专家指导评审(21年2月-21年3月)相关项目申报指南一般于前一年12月或当年1月下达。申报人员要认真研究《申报指南》,根据《申报指南》最终确定申报项目。各项目负责人于2月-3月将修改稿交科技处(具体时间根据指南下达时间另行通知)。科技处将适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指导,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提升申报书质量。第四阶段:形式审查,确定终稿。(21年3月至申报期) 申报人员继续完善项目申请书,优化课题组成员构成。按照我校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逐一进行形式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完成定稿。 三、工作要点 (一)原则上要求50岁以下教授、博士、近5年晋升为高级职称的,除限项原因外原则上要求申报; (二)各单位要重点组织已主持过省部级项目负责人申报,充分利用已有项目研究基础,进一步围绕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申报指南选题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 (三)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项目要进一步修改,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再次申报; (四)各单位要重点动员已结项的高级别项目主持人申报; (五)各单位要深入做好申报动员工作,做到“应报尽报”,要充分发挥教授(正高)的带头作用。 (六)科技处与各学院分工协作,严把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工作计划逐项落实。科技处着力协调解决申报中的疑难问题,做好组织保障工作,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七)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认真落实,动员教师积极申报,在保证申报数量的基础上,加强论证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和立项率。 说明:由于每年的项目申报时间均有变化(部分项目的申报期大幅度提前),以上安排将根据项目申报官网尚未发布的最新申报指南安排灵活调整。此外,相关项目会有后期资助项目和专题项目,具体安排将按照发布单位通知执行。 科技产业处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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