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升本指标任务分解表》的安排,结合第一轮核查中存在的问题,现开展第二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工作,具体要求和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核查要求
1.完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明细表
以各单位第一轮核查形成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信息表》为基础,重点对在用设备和拟报废设备进行再梳理,确定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金额、购入时间、使用专业、功能、存放地点等信息。(其中设备金额信息需要由原始凭证作为支撑,相关凭证查找须以学院为单位,在财务处的指导下查找原始凭证)
2.补充登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信息
(1)核查并登记已经建成的、未入库的仪器设备信息;
(2)核查并登记各类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信息;
(3)继续对提交的查无设备追溯并查明设备变动实际情况;
各单位切实抓好暑期窗口,加速推进核查任务,确保核查工作责任到人、指标真实、信息准确,如期完成。对提交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明细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关。核查完成时间:2022年7月3日。
二、检查安排
为了检验工作的成效,加强工作督促核查,由教务处、财务处、资产处等部门成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工作检查小组,对各单位提交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明细表进行现场检查,逐项核对信息。检查安排表如下:
(现场检查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为了推进第二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核查效果,定于6月28日下午2:00,在玖兴楼B304召开核查工作推进会,请相关学院、部门负责人及核查工作的主要成员1人参会。
教务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