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连师专【2019】58号文),全体专任教师、享受专业技术职务的党政工作人员和教辅人员、在职脱产进修人员及在职脱产攻读硕士、博士等人员,应进行科研工作量考核,行政部门人员依照专业对口原则纳入相关学院管理。根据人事处公布的2019年至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结果,科技处初步确定了人员分组名单(见附件1)。
请各学院、部门按照文件规定核定具体的应考核名单及应完成科研工作量,并于11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2019至2021年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名单及应完成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报送科技产业处玖兴楼A219室,电子表通过科研管理QQ群报送。
科技产业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