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须知》有关要求,为提前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教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课务安排 1. 核对教师教学任务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各单位需认真核实教师教学任务,并于2月17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教师所有教学任务及对应课表的审核工作,审核无任何问题后及时公布,做好课表上墙工作(请统一夹在课表夹内)。 2. 检查各项教学资源和设备 (1)准备好上课教具等各项教学工具和设备,如多媒体设备、扩音器等,确保设备好用,对本学院教室内教学多媒体设备进行自查和维护,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请与教务处保障科何守波老师联系(电话:220519)。 (2)合理安排教室,确保教室内桌椅的数量满足教学需求,不得出现教室容纳不下学生的现象。 (3)请于开学前对学院教室卫生进行整理,保持教学环境干净、整洁。 (4)相关学院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自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并做好自查记录。教务处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相关检查。 3. 课堂教学 (1)无特殊情况,2月20日开始按校历作息时间表开展线下教学。 (2)上好开学第一课,深化课程思政,深入学习宣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营造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校园氛围。开展“开学第一课”专题活动,并于2月27日17:00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案例形式报于教务处运行科(联系人:武丹,邮箱:442905386@qq.com)。 (3)根据学生身体状况可与体育课开课学院沟通,酌情安排体育课教学内容,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师生参加剧烈运动。开学后两周内,原则上不组织各类竞技性较强的体育比赛等活动。 (4)及时领取教研室手册及班务日志,加强课堂管理,做好教师及学生考勤记录。 二、各类考试安排 1. 上学期期末延期的考试:2022-2023第一学期期末申请线下考试的科目应于第二周之前完成考试。 2. 补考、缓考:如无特殊情况,补考、缓考拟在开学后第3周组织线下考试。如有部分学生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统一组织的补考、缓考,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名单至教务处运行科(联系人:武丹,电话:269903)。 3. 课程重修:各教学单位可在开学后一周内汇总需要重修的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运行科备案,学生可按照各自学习情况自主选择重修方式。 4. 转专业考试:如无特殊情况,转专业考试将安排在开学后第二周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毕业实习工作 2020级学生原则上于2月20日正式开始实习,请各学院按照上学期期末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毕业实习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各学院须及时核查学生实习单位落实情况,通过“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加强实习工作信息化管理和实习过程指导,强化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 四、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各学院要妥善安排2020级学生实习期间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按照学院制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通过运用维普论文管理系统及其他信息化手段,落实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过程性检查等工作。
教务处 2023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