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经学校研究,决定将期末考试安排做以下调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
公共课将组织线上考试,考试应在2023年1月5日之前完成,具体考试安排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二、专业课考试
1. 所有年级专业课都在本学期组织线上考试,其中考试类课程可参考公共课考试安排实施细则,考查类课程自行决定考核方式。各专业自行设定线上考核时间,考试最迟应在2023年1月10日之前完成;
2. 实践类课程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必要时可推迟至下学期学生返校后第一周内线下完成,此类实践课程需提前向教务处报备(提供考试科目名称、班级名称及学生数量等信息),请于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报备。
三、本学期未返校学生缓考、补考
1. 缓考、补考均采用线上考试形式;
2. 专业课考试由学院自行安排,1月10日前完成考试;
3. 公共课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1月5日前完成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武丹;联系电话:269903
教务处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