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2-12-08动态浏览次数:1164

各学院、部门:

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结合前期征集的选题,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面向我校专任教师及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选题范围参照《2022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拟。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具有一定研究基础,或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

2. 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鼓励富有教学经验的高级职称参与研究

3. 已经承担校级或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4. 每个项目仅限一名主持人,每人至多主持一个项目。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课题采用线上形式进行申报。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20前通过学校质量工程管理平台http://lygsf.zlgc2.chaoxing.com/上传立项申请表(附件2),完成申报

2.请各学院将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周子善老师,联系电话:18896620369

3.请各学院将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 **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445142095@qq.com

四、项目管理

1.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定,择优立项公示;

2. 项目研究周期为1- 22年未结题的项目提交延期申请表,原则上最长延期1,仍未达到结项标准的则予以撤项。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能变更项目组成员。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提出变更申请,经学院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4. 项目结题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结果。项目结题时须提交验收报告书以及相关研究成果(至少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论文请务必在论文内标明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项)。

5. 项目结题后颁发结题证书

 

 

 

教务处

2022128

 

 附件1: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附件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研究目立项申请表.doc附件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