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评审专家 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09-01动态浏览次数:1154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要求,为做好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评审工作,请各学院积极推荐评审专家,推荐要求如下。

1.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学术造诣高,教学与评审经验丰富,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2.不得为本次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的完成人;

3.推荐人数不限,请尽可能覆盖更多专业门类。

请各学院于9月10日前将《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发送至:442905386@qq.com,纸质材料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武丹老师处。

教务处

                         2021年91日

评审专家推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