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11-01动态浏览次数:1152

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请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一、统计范围:

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教材,被授权专利及连师专【201963文《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奖励办法》连师专【201959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学艺术类创作实践成果认定暂行办法列明的应奖励的获奖科研成果。

二、上报形式:

1学院、部门所有人员全年科研成果以EXCEL格式汇总(汇总表见附件)

2各学院复核原件、复印件(其中著作、教材只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将符合《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奖励办法》、《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学艺术类创作实践成果认定暂行办法》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年优秀人才支持及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奖励的获奖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科技处,不奖励成果复印件一并报送。学术著作和教材要交一本留存,不返还。

3.各类获奖科研成果需交验奖励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4.被SCI、EICPCI收录成果登记时需在备注栏标明ISSN号。

5.被SCI、EICPCI收录成果需开具相关证明(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开具的为准)

6.“双肩挑”人员成果计入相应学院汇总。

三、上报时间:

为方便报送并及时取回原件,请各学院、部门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及时报送EXCEL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稿请各学院签字盖章,电子稿通过校科研统计群发送,相关材料一并交齐,现场查验,及时反馈并返还原件。请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所有教职工,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报者,不再补报。另外,暂时没有收到原件需在备注中注明,等收到原件后携原件、复印件及时到科技处交验。

学院、部门

时间安排

学院、部门

时间安排

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各部门

20211122日上午

初等教育学院

2021年1122日下午

文学院

2021年1123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

2021年1123

美术学院

2021年1124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124日下午

海洋港口学院

2021年1125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1125

外语与商务学院

2021年1126

体育学院

2021年1126日下午

 

                              科技产业处

                                2021111

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