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05-08动态浏览次数:1168

现将《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连人才办〔2021〕5号)转发,项目申请人员为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且必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人员名单以连人才办〔2021〕1 号《关于确定连云港市第六期“521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为准。请申报人员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请于5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材料报送到人事处B509。

联系人:祁明秀;联系电话:220132 邮箱:1605878687@qq.com

人事处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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