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2-04-25动态浏览次数:1180

各有关人员:

  现将《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连委人才办〔2022〕 7号)转发,项目申请人员为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且必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人员名单以连人才办〔2021〕1 号《关于确定连云港市第六期“521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为准。请申报人员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请于5月3日前将材料报送到人事处。

  联系人:祁明秀;联系电话:220132 邮箱:1605878687@qq.com

 

人事处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