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网上测评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06-07动态浏览次数:1157

一、时间安排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时间安排:

(一)学生评教:

 时间:6月17日-6月18日

涉及人员:八个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文学院、美术学院、海洋港口学院、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外语与商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专科学生(参加实习的毕业班除外,含五年制)。

(二)教师同行互评:

时间:6月17日-6月18日:

涉及人员:九个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文学院、美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海洋港口学院、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外语与商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学院)教师。

(注:同行测评最低范围可以教研室为单位,可从系统学院教师名单中挑选教师评教,但要确保每位教师都有测评分数,无漏评情况)
   
二、登录路径

(一)手机端

喜鹊儿APP→登录→首页→全部服务→学生/教师评教。

(二)网页端

http://218.92.34.195:8848/lygsfjw

教务系统→主控界面→教学评价→提交教学评价表。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教师认真学习评教指标体系,引导学生、教师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进行评价,并提醒学生、教师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各学院在教学评价开始前认真核实教务系统中教学计划及完成计划录入工作,并做好安排组织工作,为教学质量评价的顺利进行打好基础(请各学院注意评价时间,确保系统中教学计划及录入工作无错、无漏,任课教师落实清楚、无误(包括行政坐班人员)

(二)此次同行互评根据教学任务安排承担教学任务归类考核(即行政机关人员同行互评安排在其授课任务的学院考核),行政人员参评由各学院通知。

(三)仔细阅读提示信息,根据要求进行评价。学生评价一门课程或一位教师需提交一次,所修课程全部评价完成,检查有无未完成评教的课程,确认所有课程评价完成后方可退出系统。教师每评价一门课程或一位教师需提交一次,确认所有课程与教师评价完成后方可退出系统。  

(四)学生不可以对同一位老师的几个评价选项作出完全相同的评价(如:全部“优秀”、“良好”或全部“不及格”等),否则,系统不予识别。

(五)所有学生、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在规定时间完成评教的学生可直接登录教学系统查询成绩,未完成者将无法查询课程成绩,并且各学院不能常规录入成绩。

(六)由于学院任务安排延时、组织不力等原因,导致影响教师评优、成绩录入、成绩查询等后续工作的,请学院写明未评教的原因,由学院领导签字后,到质量监督处办理手续,质量监督处集中时间开通评教系统,评教后即可查询成绩。

(七)评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质量监督处联系(联系人:沈洁,手机:220409)。

附:学生评价操作说明、教师评价操作说明

 

质量监督处 教务处

 2021年6月7日

学生评价操作说明.doc教师评价操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