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我校线下教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2-04-30动态浏览次数:1127
各学院、部门: 根据连云港市《关于有序调整在连高校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和我校《关于有序调整我校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将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从5月2日(星期一)起各专业对于条件成熟的课程,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类型分批次、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活动(见下表),对条件不成熟课程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
批次 | 复课时间 | 恢复线下教学的课程类型和前提条件 | 第一批 | 从5月2日起 (第10周周一) |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下,各专业可恢复C类(实践类)课程的线下教学(含全校体育公共课等C类课程);音、体、美等专业线下上课人数少于30人的班级也可恢复B类(“理论+实践”)课程的线下教学。 | 第二批 | 从5月9日起 (第11周周一) | 在前期恢复线下教学运行正常基础上,并且符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各专业可启动恢复B类(“理论+实践”)课程线下教学。 | 第三批 | 从第5月16日起 (第12周周一) | 在前期C类和B类课程恢复线下教学的基础上,各专业相关教学工作运行平稳,并且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可启动恢复A类(纯理论)课程的线下教学。 |
2.各学院妥善安排好线上与线下有序无缝衔接,并通知各任课教师需做好线下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内容衔接。 3.任课教师需按照学校要求持核酸阴性报告入校,坚持家校“两点一线”的工作模式,除生活必需的情况外,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外出。 4.因疫情管控等原因无法到校线下教学的教师,可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各学院需将线上教学课程及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5.因疫情管控等原因无法参加线下学习的学生,任课教师需在教室采取线下、线上同步教学模式组织教学活动,并加强与线上学生的教学互动、课后学业指导与人文关怀。 二、线下教学相关要求 上课时要打开门窗,确保空气流通,学生座位尽量保持间隔;教师应提前编排座位要求学生按固定位置就座。 除室外体育教学活动外,师生上课均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所有任课教师须提前做好线下(线上)教学准备,课前到教室做好相关测试。任课教师须对前期线上教学部分进行总结复习、答疑指导,注重教学设计,加强课堂互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确保教学质量。 实验(实训)教学可调整安排在周末、晚上,确保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的完成。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实验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实验员,按时按量按质上好实验课。上课时须严格执行适当拉开距离上课的要求,在实验(实训)室外墙张贴标语提醒学生不要拥挤,保持一米以上间距,有序进入实验(实训)室,上课要求任课老师和实验员指定学生位置,要求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各学院科学合理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教师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可以采用线上答辩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若采取现场答辩方式,在答辩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全程戴口罩,保持一米的间隔距离。 各学院要精心准备、做好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各门课程线上线下教学管理,及时组织开展线下(线上)教学检查,加强教学过程监督,切实做好各项教务、管理、服务工作。 2019级师范生集中实习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教室由后勤管理处每日按要求消毒,实验(实训)室由负责人到后勤管理处领取消毒水并按要求每日消毒。 教务处、学生处、质量监督处、各学院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部门需进入线下课堂,全面了解掌握线下课堂师生教学状态。 各学院要做好线下授课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将相关授课方式的调整安排及时通知到学生,并于5月1日17:30前将第一批线下授课备案信息表(见附件)以“学院_线下课”命名发送至教务处运行科(442905386@qq.com);第二和第三批线下授课备案信息表的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开展线下(线上)教学的课程,请各学院及时以书面形式统一上报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人:武丹,电话:269903。
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教务处 2022年4月30日 |
附件:学院线下教学课程信息备案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