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专任教师申报赴企业、行业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03-17动态浏览次数:1240

学院、部门

为适应我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建本科院校的目标,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任教师赴企业、行业交流管理办法》(连师专〔2021〕62号的指导思想,为推进落实各学院、部门专任教师赴企业、行业实践工作,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学院专业建设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统筹安排,完成教师实践任务。请于2023331日前将《专任教师赴企业、行业交流实践计划汇总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任教师赴企业、行业交流实践登记表》报人事处B509,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祁明秀 联系电话:220132

  

 人事处  

2023年3月17日

2、连师专〔2021〕62号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任教师赴企业、行业交流管理办法.pdf附件1   专业教师赴企业、行业交流实践计划汇总表.doc附件2  专业教师赴企业、行业实践交流实践考核指标.doc附件3 专业教师赴企业、行业交流实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