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师函(2023)5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 2023年我校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培训及考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前培训报名、培训及考试相关要求
1.报名对象:新入职的高等学校的专任教师、辅导员以及以往考试中仍有不及格科目的学员。
2.学员登录岗前培训系统(网址为http://jsgspx.gspxonline.com/)完成培训及考试报名工作,首次登录须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报名信息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学员即可进入培训系统进行课程学习及测试练习。学员只有在完成所有科目的培训总学时后方可参加省统一考试。网上培训学习平台开放至考试前两周,届时培训学习平台将关闭。
3.对首次考试的学员,系统自动勾选培训考试科目;对申请补考的学员,系统默认自动勾选补考科目及相应的培训科目。对于2018 年前参加培训的学员,在提交历史合格成绩的佐证材料后,可自行勾选补考科目。
4.特别提醒:自本次培训考试起,各科目成绩设置两年有效期(2023 年之前取得的成绩有效期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内考试全部合格后,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超过有效期后,学员须重新报名参加相应科目的培训及考试。
5.本次培训采取网络培训,首次报名学员须按规定缴纳培训费及考试费,补考学员只须缴纳考试费,选购教材的学员另需缴纳教材费。上轮考试中因疫情等原因经所在学校提交考点批准缓考的学员,本次免收考试费。
二、关于免修和免考
首次报名且申请免修免试的,须在系统中提交本人毕业证书和在学期间成绩单,其中成绩单上需清晰显示以下内容:个人姓名、所学专业、“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名称(需完全一致),以及课程考试考核成绩。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具备免修免考资格。不符合免考条件而申请免考的,产生后果责任自负。
非首次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仍须在系统中再次申请免修免试,免修免试依据按往年政策执行。其中已经获得免试纸质批复的人员,直接上传纸质批复件的电子版;未及时申请纸质批复的,除按往年政策提交佐证材料外,还需上传往年的岗培考试成绩单(以证明非首次报考)。为保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报名系统关闭前完成免修免考审核工作,学员务必在报名系统开通后尽快完成相关材料上传,及时关注审核是否通过情况。在岗前培训报名系统关闭前两天,申免审核关闭。
三、相关费用及教材
1.培训费、考试费:每科培训费 80 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课程免收培训费),每科考试费 20 元。
2.教材费:高等教育学 45 元、高等教育心理学 45 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45 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42 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35 元。培训教材由各学员在网上报名时自行预订,由所在高校统一汇总后,将教材费汇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指定账户。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4 月 10 日(报名系统于报名最后一天的 24 时关闭,关闭后不予补报)
免修免试审核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4 月 8 日
培训系统关闭时间:2023 年 6 月 18 日 24 时(此时间为统计学员培训学时的截止时间,统计结果将作为判定学员是否具有考试资格的依据)
考试时间:暂定 2023 年 7 月 1 日— 7 日 2 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请各相关人员在4月1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填写《2023年上半年新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一),电子版请发至人事处王艳邮箱(2560969458@qq.com),另打印一份加盖公章报人事处(玖兴楼B511),同时交考试费。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15950763876
附件1. 2023年上半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xls附件2. 苏高师培函【2023】2号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pdf人事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