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09-03动态浏览次数:1158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教风学风建设,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实施办法》,决定对开学第一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学校开学情况

师生报到率,学生出勤率,教师教学准备情况,课表上墙情况,实践教学准备情况,学生教材到位情况,教室安排调度和多媒体设备运行情况、教学场所环境卫生等。

2.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执行情况

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制度建设情况,教研室工作计划上交及教研室自查情况,外聘教师情况,课表运行情况,实验(训)室、计算机房、语音室、体育场(馆)、舞蹈房、琴房等教学场所设备准备及运行情况。

3.各教学单位上学期期末考试情况

试卷批改、装订、存放情况,期末成绩的录入情况,试卷分析的讨论、反馈情况。

二、检查程序和方式

期初教学检查采取以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自检自查为主,督学检查、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学第一周的教学自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与教务管理部门联系,以确保全校教学秩序正常。

2.质量监督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教学楼教室、实验(训)室等教学场所进行检查、抽查,结果将如实向全校通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于920日(第三周周)下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附电子文档)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报质量监督沈洁老师处备案

特此通知。

                       质量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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