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10-08动态浏览次数:112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文件要求,为配合实名制购票的实施、进一步做好学生寒、暑假火车票购售工作,加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管理与规范,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方法。为切实做好我校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办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寒暑假需要乘坐火车回家,且家庭所在地确有火车站点的2023级新生(家住连云港市区的学生不予办理);

2.需补办火车票优惠卡的在校2021、2022级三年制、2019-2021级五年一贯制学生。

二、办理要求

1.乘坐火车享受优惠的区间为连云港至家庭所在地火车站点,学生家庭所在地必须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2.火车优惠价每学年(一般为每年10月至次年9月)只能享受往返4次。

三、办理流程

1.各学院统计并认真填写《火车票优惠卡学生信息表》(见附件1),信息表中的火车站站名不得随意更改,须参照《火车站标准站名字典》(见附件2)填写身份证上家庭住址最近的火车站站名(必须和附件2中的标准站名保持一致),各学院对《火车票优惠卡学生信息表》审核无误后,于10月16日前将电子稿报送教务处龙昆林老师。

2.每张优惠卡成本费7元,由学生自行支付。各学院统计好需购卡学生总数,收齐工本费,于10月16日、17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财务处缴费中心。刷卡缴费,逾期不予办理,责任自负。

特别说明:为避免遗漏并提高工作效率,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

   

     附件:1.火车票优惠卡学生信息表

    2.火车站标准站名字典

                                                     

 教务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