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学生学业过程管理,及时督促学生调整学习状态顺利完成学业,学院需高度重视学业警示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业警示制度实施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核查2021、2022级学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情况,确定学业预警警示学生名单,填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警示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结合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情况,确定延长学习年限警示学生名单,填报《2022-2023学年延长学习年限警示情况汇总表》(附件3)。请于10月25日前将学业警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科,纸质版须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备案。联系人:龙昆林,联系电话:15950718563(短号:220563)
各学院须根据核查的学业警示学生名单,尽快落实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警示及2022-2023学年延长学习年限警示相关工作。
附件1.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业警示制度实施办法
2.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警示情况汇总表
3. 2022-2023学年延长学习年限警示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