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进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19〕4号)精神,全面提升我校教师教学创新及团队协作能力,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分年度分批次完成专业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培育建设,打造一批满足学校高质量发展实际需要的高水平团队,通过引领示范,教师能力全面提升,带动学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学校遴选一批基础较好的教学团队开展建设,积极探索建设模式,集聚优质资源,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示范引领全校的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校企合作,专兼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共享人才、共用资源,形成命运共同体。支持企业深度参与教师能力建设和资源配置,建立学校优秀教师与产业导师相结合的“双师”结构团队。
(三)择优培育,严把质量。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专业(群)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加强顶层设计,布局团队建设。注重过程培育,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考核验收,保证团队高水平建设和项目高质量实施。
三、申报条件
(一)团队师德师风高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个相统一”,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团队教师注重坚守专业精神和职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广受师生好评。团队负责人及教师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二)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涵盖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成员不低于5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一半。
(三)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团队的负责人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9月以后出生);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课程开发经验,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较高学术成就、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四)教学改革基础良好。团队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及时将最新研究成果融入教学,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团队成员需在校级及以上教学能力(信息化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或主持过校级教改课题1项或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
(五)专业特色优势明显。能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为依据,聚焦高质量发展需要领域;校企合作基础良好,团队成员积极承担 “教育教研项目”或“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或“四技服务项目”或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项或近五年本专业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1项。
四、建设任务
(一)建立团队建设协作共同体。建立健全团队管理制度,落实团队负责人工作责任制。整合校内外优质人才资源,强化“双师型”团队建设 ,“双师型”教师占比提升至100%。团队新申报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或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或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或教研教改项目1项或教材开发1部。
(二)加强团队教师能力建设。组织团队教师参加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以及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专项培训,提升教师模块化教学设计实施能力、课程标准开发能力、教学评价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在建设周期内团队成员新增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1人或校级及以上教学能力、专业技能竞赛获奖1项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1项。
(三)构建对接职业标准的课程体系。服务“1”与“X”的有机衔接,按照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完善课程标准,重构课程体系,建设开发课程资源和专业教学资源。组织团队教师集体备课、协同教研,规范教案编写,严格教学秩序,做好课程总体设计和教学组织实施,推动课堂教学改革。
(四)创新团队协作的模块化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健全育人模式,构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大格局,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团队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创新模块化教学模式,探索新教法,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
(五)提升团队教师社会服务水平。团队教师定期到行业、企业实践,学习专业领域先进技术,促进关键技能改进与创新,提升教师实习实训指导能力和技术技能积累创新能力。
五、经费支持和管理要求
每个团队建设周期3年,学校资助经费1万元,用于立项团队开展课题研究、研讨培训和资源开发等工作。建设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3),团队建设经费使用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从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中择优推荐。
六、申报方式
由各学院推荐专业教学创新团队参加申报,经学校组织资格审核和专家评审,达到立项建设基本条件的予以公示。
请于11月8日前,将团队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报送人事处B509,其中申报书一式2份,佐证材料1份。
联系人:祁明秀,联系电话:220132
人事处 教务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