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11-06动态浏览次数:657

各学院: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我校学生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优秀事迹,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15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写材料对象

2023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

二、文字材料写作要求

1.写作要求

1事迹突出。文章从导师、同学或者学校部门的视角(尽量不要采用第一人称),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获奖者如何刻苦钻研并取得优异成绩、怎样积极主动地做好学生工作、社会服务等,形象要丰满、内容要生动,人物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也要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以达到引导和激励广大在校大学生的目的。

2文章要有一定的典型性,从而具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既要突出获奖者取得的学业和科研成果,更要总结归纳其取得成果的内在和外在因素,重点突出获奖者在学习、生活、社会服务中的亮点和个性特点,要事迹感人、故事动人。

3文章语言要简练并富有文采,主题要突出,行文要做到详略得当、结构匀称。材料的采集和引用要围绕主题展开,避免用简单的材料堆砌文章。要注意归纳并突出描写典型人物的个性特点,用简洁明了的叙事风格介绍励志故事,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虚构情节。

2.文章内容

文章内容包括人物简介、标题、正文:

1人物简介由姓名,获奖时所在院校、系科、专业、年级、学历层次,以及主要的国家级、省级、校级获奖与评优亮点等,120180字。

2)文章各级标题不应超过18个汉字,概括准确、精练,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力求浓缩并体现人物事迹的特色,尽量避免泛泛使用青春”“幸福”“追梦等一般化的词语,尽量不使用标点符号和空格。

3)文章正文控制在2000字以内。文章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应重点突出自身的优势,强调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并注意对这些小故事或事迹中的人物神态、心理、言行等加以生动、细致刻画,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虚构情节。

4)文章中涉及的英文术语、英文人名等,有相应的中文翻译。

3.材料命名格式

事迹材料命名格式为学校名+学生姓名+文章标题,如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淇淇+只要目标向前,你可以到任何地方.docx”

三、照片要求

1.获奖学生需提供照片至少4张,要求包含1张标准照(1寸或2寸免冠照)、3张生活照(建议用学习、学校活动等照片)。

2.所有照片应清楚呈现人物主体,人物切忌用墨镜、帽子等饰物遮住脸部。

3.此外还可提供获奖等情况的证明照片,如奖杯、奖状的照片等。

4.照片像素不要低于300像素,要求发送清晰原图,不要放在 word 文稿中。

5.照片请按“学校名+学生姓名+照片类型+序号”格式命名,以.jpg的格式存放,如“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淇淇+标准照+1.jpg”“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淇淇+生活照+1.jpg”“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淇淇+获奖情况+1.jpg”。

四、报送要求

1.学校将对各学院报送的事迹材料进行评比并择优编印、展示特别优秀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还将推荐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青春放歌》一书的选编。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事迹材料编写指导、修改工作学院领导负责对事迹材料进行审核,上报的事迹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2.各学院请于1120日前将《事迹材料》(附件2和《事迹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文件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同时上述材料电子文件及个人照片请打包发送至邮箱10095377@qq.com,邮件主题注明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推荐+学院名称

 

联系人:尹菲

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学生工作处

                                                20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