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23年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为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学校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降低火灾风险,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宣传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各学院、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2.各党总支,各学院、部门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连师专〔2019〕54号),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明确本单位其他领导责任人、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组织全体师生自觉做到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学习消防知识、及时报告火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二)大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各学院、部门根据本单位消防安全实际情况,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电子屏、板报、宣传栏、消防安全讲座、召开主题班会、观看消防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常见火灾隐患及预防、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疏散逃生注意事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等”为内容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形成消防安全宣传热潮,做到“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
1.各学院、部门加强组织策划,开展富有特色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发动所有师生参与消防体验“四个一”活动,即走一次疏散通道、熟悉一次身边灭火器材、排查一次单位火灾隐患、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2.各学院、部门要落实好全员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疏散演练。
3.加大力度做好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各学院、部门要在消防宣传月期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对所属人员和所属场所的用电安全及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
(1)要对本单位管理使用的办公室、会议室、教室、实验室、机房、厨房、资料室、储藏室、锅炉房、变配电室等场所设备进行用电安全自查自纠。
(2)要对本学院学生在宿舍内是否私拉乱接电线、存放或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吹风、电梳子、电饭锅、开水煲、养生壶等)、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劣质电器等进行排查和治理。
(3)要对所属楼宇场所等责任区开展防火自查、巡查,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确保建筑物内无为电瓶车充电现象;要管理、爱护、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和标识。若发现有损坏,及时联系保卫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更换维保,确保完好有效。
在各学院、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对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药品库)等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谋划,加强领导,提升活动效果。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校“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各学院、部门主要领导为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特别要明确班主任、辅导员、宿管人员对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宿舍安全督导检查的责任。要紧紧围绕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效果。
(二)及时报送信息,完善工作台账。请各学院、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图片、总结等资料,于11月29日下班前,纸质版经所在学院、部门主要领导签名后盖公章送交玖兴楼B104室李老师,电话:13812328245(288307)。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保卫处所有人。
党委(校长)办公室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