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各学院已将对本期的教学秩序情况、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教学情况、教材的审核和使用情况、考核评价和学业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教学质量的全过程监控系统试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并进行了书面反馈。
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基于各学院书面自查表,质量监督处将于11月20日至24日(第12周)聚焦教学管理运行和人才培养质量对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走访相关部门、听取各学院自查报告、查阅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相关文件和资料、实地考察实践教学场所、与学生和教师进行座谈、交流等。请各相关部门和学院提前做好准备,抽查到的单位,质量监督处会提前一天通知。
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质量监督处会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同时也会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和反馈,督促制定改进措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质量监督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