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2年至2024年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11-20动态浏览次数:1052

学院、部门

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业绩量化办法》(连师专2022〕63号文),全体专任教师、享受专业技术职务的党政工作人员和教辅人员、在职脱产进修人员及在职脱产攻读硕士、博士等人员,应进行科研工作量考核。各学院、部门组织完成本单位科研工作量预评估工作,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量考核统计表(2022-2024年)》附件1)和《科研工作量考核绩效汇总》表(附件2),报学院或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确认后,将电子稿和纸质材料于2024年1月19日前报送至玖兴楼科技产业A219室联系电话:220695, 联系人:徐扬辉。

此外,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岗位行办法》(连师专〔201943请涉及科研岗人员的学院,同时报送相关科研岗人员考核结果。

请各单位根据科研工作量预评估情况,做好提醒并组织落实好本单位2024年度科研工作。

 

 

科技产业处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