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社招班学生毕业成绩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12-11动态浏览次数:967

各相关学院:

为确保2021级社招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毕业成绩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成绩审核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工作事项

时间

所有2021级社招班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核查无误,由各相关学院毕业资格审核小组对各院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学院审核小组和学生本人对初审结果进行认真核对。

2023年12日25日之前

各相关学院毕业资格审核小组将审核无误的结果(见附件表格)报学校毕业资格审核委员会(执行机构为教务处)。由学校毕业资格审核委员会对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复审,对毕业、结业情况进行统计。

2023年12月30日之前

学校毕业资格审核委员会公布毕业、结业学生名单。

2024年1月3日

二、审核相关要求

1.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应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满足专业技能要求,同时达到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其他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办理结业。

2.关于部分课程成绩替代的说明:

非英语专业专科学生通过全国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者(含B级),其校内大学英语课程不及格成绩可以记为合格;非计算机专业专科学生通过省级以上计算机一级考试,成绩合格者,其校内公共计算机课程不及格成绩可以记为合格。

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非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参加技能比赛和考试取得的证书,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替代相关选修课成绩学分,按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励学分制度实施细则》具体要求执行。

申请成绩替代的学生须填写“申请成绩替代审批表”(见附件1),学院审核人现场核验证明材料原件,学院领导签字后将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教务处。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学生个人成绩单(教务系统导出,A4横三格式,一式二份,盖学院公章,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存校档案馆)

2.“2024届社招毕业生成绩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

3.“2024届社招班毕业生成绩资格审核明细表”(见附件3,一份,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

4.“2024届社招班毕业生结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二份,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一份存教务处,一份交招生就业办公室)

 

 附件:1.申请课程成绩替代审批表

     2.2024届社招班毕业生成绩资格审核汇总表

     3.2024届社招班毕业生成绩资格审核明细表

     4.2024届社招班毕业生结业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