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连师专[2023]56号文要求,本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在学校教学质量全过程监控系统平台上进行,学生评教、学院评教、同行评教、督学听课评价已经完成,教学档案评价即将开展。现将有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教学档案评价将由质量监督处组织实施,评委由校院级督学组成,具体名单随机抽取,质量监督处负责通知到人。
教学档案评价内容按连师专[2023]56号文要求包括三项: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校教学质量全过程监控系统平台自动生成)和具有代表性的课时教案(根据课程性质为1-4课时)。其中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为评审资格审核指标;具有代表性的课时教案为质量评价指标(满分20分)。课时教案评分标准见附件。任多门课程的教师以最高分教学档案得分计算。
本次教学档案评价工作于1月11日在吉余楼A309机房集中开展,感谢各位评委配合。
质量监督处
2024年1月9日
附件:课时教案评分标准
课时教案评分标准 | |||
项目 | 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授课信息 | 授课主题、班级、授课时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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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析 | 对授课内容的深度理解和分析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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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情分析 | 对学生当前学习状况的了解和分析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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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 明确本节课的教学目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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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策略 | 教学重难点、采用的教学方法、媒体和手段等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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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活动安排 | 教学过程中的活动设计、评估反馈和时间安排等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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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反思 | 对本节课教学效果和过程等的反思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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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