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质控平台相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4-03-04动态浏览次数:382

各学院:  

依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督学管理办法》《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教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督学听课、学生评教、教学质量考核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在开学第二周(3月4日-3月10日)对质控系统中本学期的班级、学生、课程、教师等信息进行核对。(各院的审核账号已提前发给教学院长)

转专业学生通知文件发布当日,请相关学院提供转专业学生信息,包括学号及姓名、原所属学院、原专业名称、原班级简称、转入所属学院、转入专业名称、转入班级等信息。有异动学生信息时,也需及时提供,以确保考勤学生名单准确以便质监处及时维护平台信息。

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确定1教务秘书,加入QQ号码:609494039,二维码如下:

                                 质量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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