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督学管理办法》《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教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督学听课、学生评教、教学质量考核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在开学第二周(3月4日-3月10日)对质控系统中本学期的班级、学生、课程、教师等信息进行核对。(各院的审核账号已提前发给教学院长)
转专业学生通知文件发布当日,请相关学院提供转专业学生信息,包括学号及姓名、原所属学院、原专业名称、原班级简称、转入所属学院、转入专业名称、转入班级等信息。有异动学生信息时,也需及时提供,以确保考勤学生名单准确,以便质监处及时维护平台信息。
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确定1名教务秘书,加入QQ群,号码:609494039,二维码如下:
质量监督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