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4-04-03动态浏览次数:274

各学院:

为强化学生学业过程管理,及时督促学生调整学习状态顺利完成学业,学院需高度重视学业警示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警示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按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业警示制度实施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核查所有在校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情况,确定学业预警警示学生名单,填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警示情况汇总表》(附件2)。各学院须根据核查的学业警示学生名单,尽快落实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警示相关工作,并将《学业警示通知书》(附件3)送达相关学生,学生本人签名后由学院留存回执。

请各学院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警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科,纸质版须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备案。

联系人:龙昆林,联系电话:15950718563(短号:220563)。

 

 附件: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业警示制度实施办法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警示情况汇总表

    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业警示通知书

教务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