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24年度校级一般科研项目(教改类除外)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作为入门级科研项目,一般科研项目主要面向具有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教职工群体,用于训练学术研究基本功,培养科研素养,为后续申报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等高级别项目做好前期积累与铺垫。
2.为提升学校的科研影响力,多出高质量科研成果,建议已经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职工积极申报校高级别项目、市厅级、省部级等科研项目。
3.学校对一般科研项目不提供科研经费支持,但项目研究成果可作为申报高级别项目的铺垫与前期成果使用。
4.一般科研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年,最多延长时间为1年,逾期不能结题将视为自动撤项。
5. 本年度校级一般科研项目实施限额申报(限额具体参照科研秘书提供的青年教师基数设置)。
二、学院限额
序号 | 二级学院 | 限额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2 |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 | 11 |
3 | 初等教育学院 | 4 |
4 | 文学院 | 3 |
5 | 外语与商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3 |
6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3 |
7 | 海洋港口学院 | 2 |
8 | 体育学院 | 5 |
9 | 美术学院 | 5 |
10 | 图书馆 | 1 |
三、申报、验收与评审流程
1. 学院申报人填报
申报人自行确定选题,填写、打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于2024年6月19日前报送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至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材料。个人电子申报材料命名格式为:校一般科研项目+所在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
2.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审核
科研秘书于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所在学院申报材料的汇总和申报人资格审核工作,将申报和初审情况上报所在学院分管科研院长和学院学术委员会。
3. 学院组织院内评审
学院根据限额组织校内外学科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院内评审,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排序。申报汇总表和学院评议结果(打分排序表)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分管领导同意后,于2024年6月25日前报送科技产业处。电子版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科技处工作人员指定邮箱。
学科大类 | 工作人员 | 联系电话 | 验收地点 |
人文社科类 | 王琰 | 18936644210 | 玖兴楼A210 |
自然科学类 | 路和 | 15161378792 | 玖兴楼A219 |
4. 科技产业处组织学校专家评审
科技产业处于2024年6月26日前完成全校申报材料的汇总、申报人资格复审和申报书形式审核工作,组织学校专家评审。终评结果上报学校分管领导,经同意后,在校园网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为便于立项后的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在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后,须及时登录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立项基础信息,各学院科研秘书须及时登录此系统完成初审工作。
项目负责人须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
如项目负责人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需填写《校级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提前申请报科技处批准。
科技产业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