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4-06-14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及各类公共课课程标准等文件要求进行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具体要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意见2022附件1简称《意见》执行。

二、编制范围

学校2024年拟招生所有专科专业附件2

三、编制要求

(一)结合2023人才培养方案运行情况和问题,在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行制定

根据《意见》要求,学院应组织院教学委员会、行业和企业专家对各专业新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

)请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附件3)撰写,文字描述应规范简洁通顺。教学计划表、学时学分分配表数据计算准确。

)各学院要保存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过程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四、进程安排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送(630日前)

请各学院按时完成2024级新生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确保人才培养方案中代码与教务系统中的相一致,并将经过学院审议核对、签字后的培养方案确认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玖兴楼B103室李浚瑞老师处,电子版人才培养方案以学院+专业命名发送至454377715@qq.com

(二) 学校进行形式审查、课程信息核对(720日前

学校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专业应重新提交。

(三)学校审定(730日前

学院提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教务处统一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校党委会审定,校长签批。

(四)人才培养方案公示810日前

各教学单位对人才培养方版进行签字确认,学校将统一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张琪,联系方式QQ454377715

 

 

            

                教务处

                                                   202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