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课程体系建设,学校在引进优质网络课程资源的同时,鼓励各专业教师积极开发公共选修课程,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开课教师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申报要求
1.公共选修课程分人文素质类、科学素养类、艺术审美类、创新创业类和教师教育类5个门类,每位教师最多可从这5个门类中申报开设2门课程。
2.课程需采用线下授课形式,同时应配备较为完整的在线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内容简介、课程标准、课件、教材或讲义或较详细的讲授纲要、教学进度表,并提供明确的课程考核方案。考虑学校在线课程建设需要,校级以上在线课程项目教学团队可申请开设线上公共选修课。
3.如需学生购买教材,必须在课程内容简介后加以说明,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制学生购买。
4.申报课程总学时为30课时,共开设15周,每周2课时。
5.每门课程单班最大人数为150人,选课人数不足30人不开课。
6.上课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开学后第3周开始上课。如有特别需要,请在申报表、汇总表备注中一并说明。
三、申报材料
请开课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表》(附件1)、《公共选修课课程标准》(附件2),各学院汇总材料后填写《公共选修课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3日前将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运行科武丹老师处,邮箱:442905386@qq.com。教务处审核后统一编写课程编号录入教务系统。
四、选课方式
教务处将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组织学生进行选课,届时学生可在校园网选课系统内查询拟开课程信息,了解课程有关学习要求。
五、其他
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劳务酬金发放管理规定(试行)》(连师专〔2019〕85号),公共选修课酬金发放标准如下:
1.正常工作时间(含下午第9-10节)内,执行下列标准:
初级职称:15元/标准课时
中级职称:20元/标准课时
副高职称:25元/标准课时
正高职称:30元/标准课时
2.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含晚上、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执行下列标准:
初级职称:25元/标准课时
中级职称:30元/标准课时
副高职称:35元/标准课时
正高职称:40元/标准课时
备注:线上开设公共选修课不计入教学工作量,学校不予支付课时费。
附件:1.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表
2.公共选修课课程标准
3.公共选修课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