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江苏省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指南(2024年)》(苏教办师函〔2024〕2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4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范围主要为我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符合相应条件可参照实施。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依据
《江苏省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指南(2024年)》;《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三、“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及学院审核(8月30日-9月7日)。个人申请:教师登录平台江苏教师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s://z.jste.net.cn/,登录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学院审核:学院领取二级学院管理员账号密码(后续发放),登录平台按“双师型教师”认定依据要求进行严格审核。
2.业务部门审核(9月8日-9月13日)。人事处、教务处、科技产业处、质量监督处、学工部、团委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反馈整改(9月14日-9月17日)。学院根据业务部门审核反馈结果进反馈整改,务必仔细审核,该轮反馈修改过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
4.业务部门第二轮复审(9月18日-9月20日)。人事处、教务处、科技产业处、质量监督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对反馈整改结果进行复审。
5.人事处复核(9月21日-9月22日)。人事处对申报认定双师人员材料进行复核。
6.学校认定(9月23日-9月24日)。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复核教师进行认定。
7.认定结果公示(9月24日-9月26日)。
8.提交省教育厅复核备案(9月27日-9月30日)。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从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认定申报的组织推荐,高质量按时完成认定工作。
2.认定人员按照文件要求提供规范的申报材料,认定人员对所填报信息、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朱秋菊 联系电话:85817765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指南(2024年)》的通知
附件2: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职业证书目录(2024年)
附件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
附件5: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6:职业教育教师管理-高职院系审核管理员
附件7:职业教育教师管理-教师帮助手册
附件8:专任教师归属学院名单
人事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