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4-08-31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江苏省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指南(2024年)》(苏教师函〔202422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4“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范围主要为我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符合相应条件可参照实施。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依据

《江苏省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指南(2024年)》;《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及学院审核(8月30日-9月7日个人申请:教师登录平台江苏教师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s://z.jste.net.cn/,登录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学院审核:学院领取二级学院管理员账号密码(后续发放),登录平台按“双师型教师”认定依据要求进行严格审核 

2.业务部门审核9月8日-9月13日)。人事处教务处、科技产业处、质量监督处、学工部、团委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反馈整改(9月14日-9月17日学院根据业务部门审核反馈结果进反馈整改,务必仔细审核,该轮反馈修改过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

4.业务部门第二轮复审(9月18日-9月20日)。人事处教务处、科技产业处、质量监督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对反馈整改结果进行复审。

5.人事处复核(9月21日-9月22日)。人事处对申报认定双师人员材料进行复核。

6.学校认定(9月23日-9月24日)。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复教师进行认定。

7.认定结果公示9月24日-9月26日

8.提交省教育厅复核备案(9月27日-9月30日)。

、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从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认定申报的组织推荐,高质量按时完成认定工作。

2.认定人员按照文件要求提供规范的申报材料,认定人员对所填报信息、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朱秋菊    联系电话:85817765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指南(2024年)》的通知

附件2: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职业证书目录(2024年)

附件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

附件5: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6:职业教育教师管理-高职院系审核管理员

附件7:职业教育教师管理-教师帮助手册

附件8:专任教师归属学院名单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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