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研究所(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科技产业处对校各重点研究所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第二批通过验收的研究所公示如下:基础教育研究所、医药与再生资源协同研究中心。公示期为2025年2月26日至3月4日。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向科技产业处反映。 科技产业处 2025年2月26日
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研究所(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科技产业处对校各重点研究所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第二批通过验收的研究所公示如下:基础教育研究所、医药与再生资源协同研究中心。公示期为2025年2月26日至3月4日。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向科技产业处反映。 科技产业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