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今年11月9日是第34个全国消防日。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校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2025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宣传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各学院、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辅导报告、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大家谈”“领导干部讲消防”等活动,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实际成效,切实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2.各学院、部门要结合消防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明确本单位其他领导责任人、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
(二)创新宣传形式,推进安全教育入脑入心
将消防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各环节,围绕“安全用火用电”主题,扎实开展“识风险、懂预防”科普教育,引导师生选购质量合格的电器产品,自觉规范用火用电行为。充分利用公众号、QQ群、电子屏、宣传栏、消防安全讲座、主题班会、消防警示教育片、消防主题短视频、微电影等各类载体,对师生员工、第三方人员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宿舍用电安全、燃气安全、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等消防宣传教育。
(三)加强演练和排查整治,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线
1.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和第三方人员,特别是安保、后勤、实验室、宿舍管理等人员,广泛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培训灭火器、消火栓等基本消防器材的操作要求和使用方法。常态化开展以火情处置、应急避险、逃生救援为重点的应急疏散演练,全面增强师生知险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2.落实好全员教育培训活动,熟悉一次身边灭火器材,排查一次单位火灾隐患,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疏散演练。
3.深入开展“消除身边火灾隐患”自查自改。
(1)各学院、部门在消防宣传月期间,要对所属人员和对本单位管理使用的办公室、会议室、教室、实验实训室、机房、运动场馆、店铺、厨房、资料室、储藏室、锅炉房、变配电室等所属场所的用电安全及火灾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2)对本学院学生在宿舍内是否私拉乱接电线、存放或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吹风、电饭锅、开水煲、养生壶等)、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劣质电器等进行排查和治理。
(3)对所属楼宇场所等责任区开展防火自查、巡查,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确保建筑物内无电瓶车充电现象;要管理、爱护、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和标识。若发现有损坏,及时联系保卫部门、后勤部门更换维保,确保完好有效。
在各学院、部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对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药品库)、店铺等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谋划实施,确保活动成效。要高度重视消防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活动统筹,细化活动安排,调动各方资源,严密组织实施,把宣传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秋冬季火灾防控,以及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等安全治理紧密结合,统筹推进落实。要紧紧围绕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效果。
(二)及时报送信息,完善工作台账。请各学院、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图片、总结等材料,于12月5日下班前,纸质版经所在学院、部门主要领导签名盖公章送交玖兴楼B104室唐老师,电话:18861301372。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保卫处所有人。
党委(校长)办公室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