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05-08动态浏览次数:1171

各学院、校教学检查专家组: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校外兼职兼课教师(以下简称外聘教师)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年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学校《聘请兼职系列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外聘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对2020-2021学年度外聘教师管理及业务能力开展期中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校期中教学专项检查于510—522日(第十--十一周)进行。

二、检查地点

各学院自定。

三、检查人员及分组情况

校教学专家组负责专项检查,具体分组及安排如下:

专家组

组长       

专家组成员

对接学院

联系人

王志蔚

王志蔚  岳玉荣  唐春花

岳慧兰  王新林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

孙舒凡(220583

  

    陆亚中  侯宜岭

初等教育学院

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

时翠萍(220365

邵江云(220997

刘秀梅

刘秀梅      汤炳书

文学院美术学院海洋港口学院数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外语与商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孙嘉璐(220237

周敏祝(220040

丁亚飞(260841

徐海凤(220133

张小燕(220099

四、检查内容

2020-2021学年度外聘教师管理规范性,外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五、工作流程

1. 学院提前准备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外聘教师档案(登记表/审批表、聘用协议;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本学期外聘教师课表。以备核查和听课;

3. 检查组进入各学院检查2020-2021学年度外聘教师管理规范性、外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4. 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现场总结反馈;

5. 检查组上交检查表,各学院根据检查反馈进行整改,质量监督处编制专项检查督导简报。

六、检查方式

以现场查看外聘教师档案、听课为主,学院交流汇报为辅。

七、检查要求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准备工作。

2. 请校教学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于523日前向质量监督处提交专项检查表(附件1,附件2)。

3. 请各学院根据校教学检查组检查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改进,并于528日前向质量监督处提交整改报告(附件3)。

 

质量监督处

202158

附件1 外聘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doc附件2 外聘教师管理规范性检查总结表.doc附件3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专项检查整改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