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函〔2023〕2号)要求,各党总支,各学院、部门组织开展了年度考核工作,形成了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不含校领导),拟表彰市级优秀个人98名、校级优秀个人90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8日。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室、人事处(电话:85817772、85817766)反映相关情况。
附件 :2022年度考核优秀名单
人事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