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市“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连委人才办〔2023〕11号)精神,经个人申报、资格初审、 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7位老师申报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6月2日至6月5日。如有异议,可向校纪检室或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85817772(纪检室) 85817766(人事处)
人事处
2023年6月2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市“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连委人才办〔2023〕11号)精神,经个人申报、资格初审、 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7位老师申报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6月2日至6月5日。如有异议,可向校纪检室或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85817772(纪检室) 85817766(人事处)
人事处
2023年6月2日